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本报联系6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80多名律师组建了“家装污染律师咨询团。”昨日,咨询团成员甘肃同心律师事务所徐海鹏律师及甘肃经天律师事务所刘辰律师,就家装合同的签订给广大消费者再支几招。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之前,业主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签订时对于自己的权利要主动维护,建议用示范合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装修合同的质量包括板材质量、装修本身的质量和空气质量三方面。在实际的签订中,有些业主往往是看重前两项,而忽视后一项。因此,在合同中要把空气质量明确地提出来,要求装修方达到标准。
2.在材料的选购方面,如果所有材料都是由装修方选购的,责任比较好界定。而如果部分材料由业主来选择,要在合同上注明,以明确责任。
3.要明确保修期,在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预留部分工程款,待保修期结束时再付给装修方。
4.装修完毕验收时,对于空气质量的验收要在装修结束后尽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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